水库除险加固政策的最新动态和常态化管理规定是确保水库安全运行的关键。这些规定旨在通过加强水库的结构和功能,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对水库的影响,保障水库下游地区的安全。政策法规解读强调了水库除险加固的重要性,并提供了关于水库除险加固的具体措施和方法。政策法规还要求加强对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水库除险加固政策的最新动态和常态化管理规定对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水库除险加固政策法规解读
福建省水库除险加固常态化项目管理规定
修订背景福建省水利厅修订印发了《福建省水库除险加固常态化项目管理规定》(闽水规〔2024〕7号),旨在进一步加强我省水库除险加固常态化项目建设管理,规范项目在“福建省水利项目管家平台”上的申报,鼓励地方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和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并做好与水利部《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水运管〔2021〕313号)的衔接。
修订依据修订的主要依据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水利部《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水运管〔2021〕313号)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2〕9号)。
主要修订内容
- 明确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在水利项目管家平台申报的材料要求。
- 明确对省级以上资金尚未安排但地方先行组织实施的除险加固项目,优先安排省级补助资金。
- 明确中央资金补助标准低于省级标准的,按省级标准予以补足。
- 明确项目审批权限为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 将文件名称改为《福建省水库除险加固常态化项目管理规定》,明确有效期限为10年。
广西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文件出台的必要性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快全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竣工验收工作,根据广西实际,制定了《广西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解读
- 明确验收主持单位和参加单位:全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行分级管理,验收拟按各地项目管理权限,由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
- 明确项目法人在验收工作中的职责:项目法人制定验收工作计划,提交真实、完整的验收资料。
- 明确验收监督检查的内容: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33-2008),明确工程验收监督检查的6项内容。
- 合并验收环节:对部分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环节进行合并,同时对验收报告及资料进行合并简化。
- 简化验收条件:要求在工程全部完成后1年内进行竣工验收,并经过一个汛期检验,完成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及审计不再作为竣工验收的必要前提条件。
- 明确验收的主要内容:验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完成,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等,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 责任追究:对未验收、验收未通过即投入使用或违规通过验收的,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33-2008)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重庆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
修订背景和依据2021年10月,水利部印发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各地建立健全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责任追究机制,加强监督考核。重庆市水利局根据水利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重庆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办法》共8章46条,主要包括总则、安全鉴定、初步设计、建设管理、质量安全、资金管理、监督管理、附则。具体内容包括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的适用范围、职责分工、主要原则,安全鉴定的周期、程序,初步设计的技术要求、完成时限,法人组建、项目招标、建设监督、工程验收、资料整理的具体要求,质量监督、安全责任、度汛方案的具体要求,除险加固资金来源、补助范围、补助标准的规定,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建立信用信息动态监管机制,按规定实施责任追究等内容。
以上是对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重庆市关于水库除险加固的政策法规的解读。这些规定都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监督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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