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重建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包括征得所在村集体同意、向国土和建设等部门走审批程序等。在城镇规划范围内,还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重建审批后才能动工;而在城镇规划范围外,则需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重建审批后才能动工。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还需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遵循“五不得”原则。

农村房屋重建需要的手续
农村房屋重建是一个复杂的流程,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审批和许可。以下是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和流程整理的农村房屋重建所需的手续:
步骤 | 描述 |
---|---|
1 | 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
2 | 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
3 | 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
4 | 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
5 | 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
6 | 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
7 | 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
8 | 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 |
9 | 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
注意事项
- 审批时间:整个流程下来一般需30个工作日。
- 条件限制: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必须一户一基。
- 特殊情况:如果宅基地是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内,则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的意见和《规划许可证》;如果是属于城镇规划范围之外,则需要经过土地的管理部门对改建房屋的面积变动进行审批,然后才可改建。
以上就是农村房屋重建所需的手续和注意事项。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顺利完成房屋重建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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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审批加快方法